一般包括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及其部門制定的規定、辦法、準則以及行業的規范、和條例規章等
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和推進簡政放權、放管結合、優化服務的要求,加快我委法治機關建設,營造良好營商環境,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,經商國務院相關部
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,增加能源供應,改善能源結構,保障能源安全,保護環境,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,制定本法。 第二條 本法所稱可再生能源
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環慶路1478號 086 512 57730009 086 13962687608 948214691@qq.com